今年八月的時候,香港室友Deb跑來馬來西亞找我,我們和好友們去馬六甲。
因為好友的關系,我們住在一間賣古玩的人家中,他們的店在河邊,
店裡的人搬出躺椅給我們,我們在河畔吹風看夕陽。
Deb翹起腳抽煙,看到游客的船經過眼前時,我們一起招手。
有時也用腳打招呼。
半夜我們到河對岸的小店喝酒。
河邊很多小店,我們選了沒人的那一家。
我們坐在河邊的小桌子旁,
叫了兩瓶啤酒,繼續吹風談天。
河對岸有人在打非洲鼓,彈吉他,
還有人拉起一只白貓跳舞。
老板出來,坐在石階上跟我們聊天。
然后請我們喝兩杯白葡萄酒。
他拿出兩個高腳杯,
倒酒給我們喝。
Deb笑說一杯白葡萄酒已經比我們叫的酒還貴了。
但是老板不介意。
我們聊得很夜。
老板有事要出去,囑我們替他看店。
他去了好久。
我們等了一會兒,替他收店,
兩個女孩搬了戶外的幾個桌子椅子,
抬到店裡去。
他還沒有回來。
我們兩人不客氣地在他店裡轉。
看到未洗的杯子,我們替他洗好,抹干凈。
等到他回來,
看到店裡已經弄妥了,
他驚叫一聲“Oh my god”。
我們大笑告別離開。